== 建设局领导 ==
== 机关科室 ==
== 直属单位 ==
 
机 关 科 室
 市建设局内设1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政政务、事务管理。负责组织全局性会议、制发文件、文档管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信访、信息、目标管理、计划生育、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
  制定全市建设行业法制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地方性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局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草拟全市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市区城市建设投资计划意见;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综合统计城市建设的有关财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对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负责全市使用城建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负责局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四)科学技术科
  负责草拟建设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拟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参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论证;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转化推广、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参与建设科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情报交流和重大技术问题的仲裁及有关技术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五)市政建设科
  负责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监督办理计划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手续;组织图纸会审;核准施工合同;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委托手续;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项目预决算审查、工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
(六)建筑管理科
  负责草拟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规章和政策;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监理企业资质审核、监理合同的核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七)勘察设计科(同时挂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抗震与地下空间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工作。草拟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对行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管理;组织编制、推广和应用市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工作。
(八)建筑经济科
  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草拟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拟定定额估价标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核;拟定概预算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上岗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核工作。
(九)村镇建设科
  草拟全市县镇和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市级试点镇建设工作;编制村镇补贴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指导农民住房建设;参与县镇和村镇重点工程的选址和方案的选定;会同有关部门对预算内工程进行初审和上报。
(十)房屋开发建设管理科
  草拟市区城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计划、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审核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负责房屋开发项目和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管理;参与开发项目和住宅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专户存储资金的管理;指导房屋开发企业开拓国外房地产市场,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草拟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负责道路、桥涵、路灯及附属物的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公共客运和城市灯饰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破挖道、洗车场点、公共交通站点设置的审批;草拟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和组织评价;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核;监督检查全市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住宅小区和厂区庭院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破挖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核。
(十二)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热与燃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规划与燃气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供热工程和燃气工程及供热、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供热和燃气的安全管理;负责供热、燃气及燃气经销企业资质管理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市区城市供热、燃气的政府资金;负责供热、燃气各种收费价格的论证审查和报批。
(十三)义务共建办公室
  草拟牡丹江市政府义务共建方案,按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协调、筹资和共建任务的分配落实;负责共建工程造价的审核和工程预算的编制;负责义务共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并组织工程验收。
(十四)组织人事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建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委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公务员及局属单位班子的管理;负责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报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统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教育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及党员教育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工作检查;负责局系统内政工系列的中、高级职称的初审、推荐和初级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宣传通讯报导工作;负责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民主、侨务和统战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局系统的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职工科学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及专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负责科技人员技术教育和科普教育;负责工人的技术等级和劳务资格培训。
  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机关党委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Copyright© 2006 www.mdjj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 版权所有 黑ICP备06009193号
电话:0453-6171643 传真:0453-6171223
网站建设:艺通网络有限公司